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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公布的药食同源品,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及保健食品禁用物品: ⑴.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(按笔划顺序排列): 丁香、八角茴香、刀豆、小茴香、小蓟、山药、山楂、马齿苋、乌梢蛇、乌梅、木瓜、火麻仁、代代花、玉竹、甘草、白芷、白果、白扁豆、白扁豆花...

编辑:    发表于:2009-06-26 15:44:44    来源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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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素有“药食同源”之说,表明医药与饮食属同一个起源。实际上,饮食的出现,比医药要早得多,因为人类为了生存、繁衍后代,就必须摄取食物,以维持身体代谢的需要。经过长期的生活实践,人们逐渐了解了哪些食物有益,可以进食;哪些有害,不宜进食。通过讲...

编辑:中国医药文化网整理    发表于:2009-06-26 15:43:16    来源: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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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时期的《黄帝内经太素》一书中写道:“空腹食之为食物,患者食之为药物”,反映出“药食同源”的思想。 “药食同源”是说中药与食物是同时起源的。《淮南子·修务训》称:“神农尝百草之滋味,水泉之甘苦,令民知所避就...

编辑:中国医药文化网整理    发表于:2009-06-26 15:42:37    来源: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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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资料记载,我国药食同源早已源远流长,饮食治疗是整个中华医学的一部分。恩格斯说过;“科学的发生和发展从开始起便是由生产所决定的。”食品也是如此。我国的饮食治疗,有古老的医学文化背景,有“药食同源“的传说。早在原始人类在寻找食物的过...

编辑:中国医药文化网整理    发表于:2009-06-26 15:22:51    来源:网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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